政策法规
严禁平台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快递“小哥”等人员负担
发布时间:2025/12/08 17:17:50
12月8日,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。

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,今年6月20日,国务院公布实施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10月份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,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,成效初显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
一是平台内经营者纳税遵从有效增强。今年第三季度,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了纳税申报,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.7%,纳税遵从度有了较大提高,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的差异明显缩小。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,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,其中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。

二是平台经济秩序规范程度有效提升。《规定》实施后,涉税信息报送带来的纳税意识增强和税收成本内部化,使通过“刷单”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。同时,《规定》打破了平台经济“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”所带来的信息壁垒,原来一些平台企业自身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,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,并以此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,使得这类“空壳平台”和“开票经济”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。自《规定》公开征求意见以来,相关“空壳平台”的数量就开始减少,反映出利用平台经济违规招商引资的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。

三是平台经济合规管理基础有效夯实。《规定》实施后,一些商户出于合规经营需要,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为其开具发票,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%,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发生改变。涉税信息报送撬动平台经济“反内卷”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合规的作用开始显现。同时,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问题,如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,以及通过隐匿收入、分拆收入、转换收入性质、转变主体身份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,也都容易被暴露和发现,为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分类治理,以合规管理促合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。

据介绍,《规定》实施以来,平台内从事配送、运输、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,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,其日常工作、收入和税负都没有受到影响。之前一些“小哥”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,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的问题,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禁止,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,切实保护平台上各类“小哥”及家政服务等便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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